父亲就诊后离世发现病历蹊跷 四川小伙为父讨说法报考法律专业
来源:欧宝登录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4-04-16 12:26:30
“我当年就是父亲的案子才选择了读法律。”9月22日,在某高校就读法律专业的黄波(化名)对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这样说道。采访交谈中,黄波却丝毫没有让人感受到他今年才20岁、马上读大三,两年多为父维权的奔波显然让他多了一份成熟。
2018年2月21日,黄波的父亲黄林(化名)在攀枝花中心医院就诊后离世,而在处理后事的过程中,黄波发现了蹊跷:“父亲的病历是经过造假、篡改的。”于是,黄波将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告上法庭。2019年8月27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攀枝花中心医院对黄林的诊疗行为存在部分过错,判决中心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2万5千余元。
不过,黄波和攀枝花中心医院的纠纷,并未随着法院判决生效而结束。2019年12月13日,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向攀枝花卫健委去函表示,黄林的病历真实、有效,其死亡是由其自身疾病导致,要求重新鉴定电子病历。今年5月29日,攀枝花市卫健委的委托鉴定机构作出了一份与法院采信的司法鉴定书完全不同的鉴定。
今年9月2日,攀枝花卫健委根据最新鉴别判定的结果回复黄波相关诉求称,攀枝花中心医院对患者黄林门诊电子病历的修改完善系合理修改,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攀枝花中心医院伪造了病历。
“我认为卫健委的回复意见书毫无事实及法律依据。”9月23日,黄波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下一步他将向四川省卫健委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以新证据出现”为由即新鉴定意见与老鉴定意见相冲突,向攀枝花中院及四川省高院进行申诉。
事情的开端是2018年2月21日。当天早上10点多,黄波陪着“心里发慌”、“胸痛”的父亲黄林,来到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就诊。为了可以准确诊断疾病,还特地挂了攀枝花中心医院老年科主任、心内科疾病专家李斌的专家号。“因为父亲常年在外地,但医保在四川,当时我们去就是要求住院,但医生说要先开检查单才能住院,然后给我们开了2000多自费的检查单。”黄波说。
然而黄林在就诊约8个小时后,便因抢救无效被宣告死亡。黄波及家人认为,医院没有按照家属要求及时收治病人住院,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医院应该为病人的死亡负责。
“最早去找医院的时候,我们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医院说没有,门诊患者没有病历,而在调解过程中,攀枝花中心医院答复说患者没有购买病历本,是录入的电子病历,这中间就明显有矛盾了。”黄波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医调委的调解过程中,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涉嫌伪造、篡改其父病历的问题就慢慢浮现了。此外,早在2月26日,在父亲离世5天后,因为办理相关保险理赔需要,黄波曾去找给黄林进行门诊诊治的医师李斌索要病历,但被告知没有,而主动给他开了一份诊断书。
在发现父亲病历存在问题后,黄波选择用法律手段为父亲的死亡讨个说法。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填上了目前就读的法律专业。2018年3月23日,黄波与家人一起向攀枝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
2018年6月27日,攀枝花中心医院以“病历书写不规范,但同黄林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为由,与黄波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确定赔偿家属10万元。但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以调解协议没有经过司法确认为由,始终没赔偿。2018年9月,黄波和家人一起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攀枝花中心医院在黄林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并作出赔偿,同时撤销早前签署的调解协议。
2019年8月19日,黄家与攀枝花市中心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开庭审理。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曾委托三家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了三份司法鉴别判定。1、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攀枝花中心医院提供的有“黄林”签字的《同意书》并非黄林本人签署。2、四川中典司法鉴定所进行的鉴定显示,攀枝花中心医院信息系统中黄林首诊病历数据最初及最终生成时间为“2018/5/8/17:08:32”,未发现在生成之后存在有修改、增加和伪造痕迹。3、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显示,攀枝花中心医院在接诊黄彬的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其过错与黄彬的病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根据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医疗损害后果之间有的原因力大小,建议医方的过错参与度为30%-40%。
而攀枝花中心医院在庭审中表示,在黄林的诊疗、抢救过程中,医院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的问题,但攀枝花中心医院没有违反诊疗规程、诊疗规范,没有过错,黄林死亡并非攀枝花中心医院过错造成。
记者了解到,在案件庭审质证环节,双方对上述三份鉴定报告的内容分别提出了不同说法:
关于签名的问题,中心医院称《同意书》上“黄林”的签名为黄波签署,并称近亲属签字符合法律规定;黄波则表明了自己从未签过字,也从未见过这一份同意书,中心医院也无法拿出证据证实签字为黄波所签。
关于电子病历,中心医院认为,司法鉴别判定认定黄林的电子病历“最初及最终生成”时间为5月8日,是因为“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缺乏常识”,医院代理律师在法庭辩论阶段还表示“即使(病历)真实也和黄林的死亡没关系”;黄波则认为医院修改病历,增加“建议患者住院进行冠脉CTA检查,患者选择门诊进行冠脉CTA检查”的段落,是为了逃避院方未及时收治病人住院导致其死亡的责任。
中心医院也不认可“30%-40%”的过错参与度鉴定,医院认为过错参与度鉴定都是以病历内容为鉴定基础,医院已经因为病历书写不规范作出了赔偿;黄波则否认了医院已经作出赔偿的说法,他表示:“虽然之前签了调解协议,但是协议中的赔偿十万元并没有收到过。”
攀枝花东区法院没有采纳攀枝花中心医院的辩解,全部采纳了三家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别判定的结果,认定被告中心医院在接诊黄林的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其过错与黄林的病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8月27日,法院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判决攀枝花中心医院一次性向黄林家属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2.5万元和鉴定费2.5万元,同时以赔偿金额“显失公平”为由,另案撤销了双方此前签署的调解协议书。
由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委托四川中典司法所出具的司法鉴别判定意见书载明,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中“黄林”首诊病历数据最初及最终生成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7:08:32,在生成后并无修改、增加、伪造痕迹。法院也采纳了这一鉴定意见书。
但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在事后的行政调查中对庭审阶段进行的司法鉴定提出了异议。2019年12月23日,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向攀枝花市卫健委去函,要求对患者黄林的门诊病历生成时限再申请鉴定。医院在函中表示,黄林首诊病历创建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10:15:19,其最后操作并保存的病历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7:08:32。
2020年4月17日,攀枝花卫健委委托上海上信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就首诊病历时间再度进行检验确定。5月29日,上信计算机司法鉴别判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患者黄林的首诊记录在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库存在13条历史记录,最早的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18:24:43,而这一段时间是在黄林被诊断临床死亡前一分钟,病历最后修改时间则为2018年5月8日17:08:32。
记者通过对比上海上信鉴定报告中13个版本的黄林病历记录发现,从最初版本到最后版本共有11个不同的地方,其中最关键的是2月21日18点34分版本及之后的病历中,均在“处置情况”一栏添加了“建议患者住院进行冠脉CTA检查,患者选择门诊进行冠脉CTA检查”的内容。
“医院在18点25分宣布父亲死亡,却又在其死亡10分钟后再在病历加上了医院要求住院治疗的处置建议。”黄波认为,其父是否“拒绝医院要求住院”是此案最关键之处,医院在病历上伪造称“要求患者住院检查,患者选择门诊检查”的目的,就为了推卸院方没有及时收治病人住院致其死亡的责任。
“二审上诉是需要在交钱的,再审就不用,为了能尽快拿到赔偿金,就没有再上诉。”一审判决出来后,因为家里面临的现实困难,黄波与家人放弃了二审上诉的权利,但在2019年9月份向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中院驳回了再审请求。随后黄波向攀枝花东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了抗诉,在今年5月15日也被检察院方面驳回。
而在2019年6月1日,黄波就曾向攀枝花市卫健委申请对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存在伪造、篡改、隐匿病历,伪造签名的情况”进行行政处罚。卫健委向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而对于此通知书相关条款,攀枝花市中心医院表示不服,遂向卫健委申请重新鉴定。9月2日,攀枝花卫健委根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回复了黄波的“行政处罚申请书”。
9月22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了攀枝花市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和记者说,已经就黄波相关诉求做了认定,其中有部分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具体结论以攀枝花卫健委9月2日出具的回复意见书为准。回复意见书上载明:
1、就攀枝花中心医院是否篡改《电子病历》的问题,攀枝花卫健委认为其委托上海上信司法鉴别判定所作出的鉴定报告更符合事实真相,未发现患者黄林的电子病历存在明显改动痕迹,包括是否要求住院在内的13条记录的关键性描述无根本差别,攀枝花中心医院对患者黄林门诊电子病历的修改完善系合理修改,而不能认定为篡改、伪造,因此该委未对医院及医务人员作出处罚。
2、就攀枝花中心医院是否伪造患者签字问题,攀枝花卫健委认为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仅排除了《计算机断层扫描增强接受碘对比剂同意书》中的签名不是患者黄林本人签字,但并未明确其属伪造。
3、就攀枝花中心医院是否隐匿病历的问题,卫健委认为其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攀枝花医院的相关行为是否违法应由法院判定;另外,因《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纠纷解释”属于民事法律范畴,不是行政法规,该委不能依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对管理对象进行行政处罚。
“早前做的医院承担40%责任医疗事故鉴定,是建立检材不真实、不完整上,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中心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9月23日,黄波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卫健委的回复意见书毫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下一步他将向四川省卫健委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以新证据出现”为由即新鉴定意见与老鉴定意见相冲突,向攀枝花中院及四川省高院进行申诉。